
貴為「鴻財網」客戶,現只需在推廣期內每成功推薦一位親友於「鴻財網」開立證券帳戶,您及您的親友均可享 3,000港元買賣港股佣金回贈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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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新鴻基金融集團五度(2007年至2010年及2012年)獲亞洲主要財經刊物《金融亞洲》(FinanceAsia)選為「香港最佳經紀商」,並於2009年同時勇奪「香港最佳證券商」殊榮。有關新鴻基金融集團近年獲頒的其他獎項,請按此參閱集團網頁。
*鸿财网客户推荐计划之条款及细则:
- 鴻財網客戶推薦計劃(「推薦計劃」)由新鴻基金融集團(「新鴻基金融」)旗下並持證監會牌照的新鴻基科網(証券)有限公司(「新鴻基科網」)提供。新鴻基科網以新鴻基金融的附屬品牌「鴻財網」營運。
- 客戶(「推薦人」)於推廣期內每推薦一位新客戶(「受薦人」)按以下第4條的定義於新鴻基科網成功開立證券帳戶,即可於推廣期內專享高達3,000港元港股買賣佣金回贈優惠;如推薦人成功推薦兩位受薦人,即可於推廣期內專享高達6,000港元港股買賣佣金回贈優惠,如此類推。受薦人數目不設上限,其他條款及細則不變。
- 新客戶指附合下述條件的受薦人:(i)其在開戶前12 個月內並未於新鴻基金融旗下所有公司持有個人或聯名的交易帳戶;(ii)於上述期間內並非公司交易帳戶的受益人;(iii)於推廣期內成功於新鴻基科網開設個人或聯名證券交易帳戶;(iv)於推廣期內存入20萬港元或以上的全新資金或等值港股(以當日收市之市場價值計算)至新鴻基科網下的證券交易帳戶及(v)於推廣期內於新鴻基科網進行最少一次港股交易的客戶(「新客戶」)。
- 推薦人推薦新客戶時,須填妥申請表格然後交回新鴻基科網。
- 受薦人在推廣期內成功於新鴻基科網開設個人或聯名的證券交易帳戶,即可專享高達3,000港元港股買賣佣金回贈優惠及首月免費800個即按式實時報價。
- 3,000港元港股買賣佣金回贈優惠適用於(i)就推薦人而言,推薦人成功推薦新客戶當日(「成功推薦日」)或(ii)就受薦人而言,受薦人成功於新鴻基科網開設個人或聯名的證券交易帳戶當日(「開戶日」)至開戶後該月及下一個月底(「使用時間」)內所進行的港股買賣交易。推薦人及受薦人於交易時須先繳付全數經紀佣金,稍後再以回贈方式收取獲豁免的佣金。有關減免之佣金(「回贈額」)將以回贈方式於使用時間的下一個月底前存入推薦人及受薦人的相關帳戶。存入回贈額時,該帳戶必須仍然生效,方可享有此優惠。
- 「港股」定義為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可供買賣的證券。
- 推薦人及受薦人仍須繳付其他交易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利息、代理人服務費及所有法定或第三者徵收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徵費、印花稅、香港交易及結算所交易費及中央結算股份交收費等﹝如適用﹞)。
- 聯名帳戶名下的所有帳戶持有人只計算為一個新客戶。
- 本推薦計劃不適用於企業及機構投資者客戶、新鴻基金融集團旗下公司的員工、經紀人及客戶經理,亦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 新鴻基科網保留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本推薦計劃及更改其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毋須另行通知。
- 如有任何爭議,新鴻基科網保留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
- 如條款及細則的中文及英文版有任何差異,將以英文版為準。
- 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須考慮本身實際情況、可接受的風險程度、投資經驗及投資目標,審慎考慮後,作出選擇。投資者不應只依賴本計劃之優惠而作出投資決定。如有任何疑問,應徵詢獨立專業意見。
- 此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