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承受能力評級審查 與投資產品適切性更緊扣
光大新鴻基一向追求卓越及保持專業的服務水平,致力締造非凡的客戶體驗。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修訂的《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將於2017年6月9日生效,操守準則新增了若干與投資建議及招攬方面的合理適當性有關的條款。按照新的監管要求,本公司亦已審視並提升了內部用作評估客戶風險取向的方法、產品風險分類及風險承受能力評級核實的程序(統稱「新評級基準」)。
按照新評級基準,光大新鴻基根據客戶開設帳戶時及過往的投資紀錄,審查了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評級,讓未來的投資選擇更能配合風險取向。評級有所改變的客戶會最遲於2017年5月下旬收到新的風險承受能力評級通知,新評級並會於2017年6月5日生效。倘若客戶的評級經審查後沒有改變,則不會收到通知。
閣下如於5月下旬未有收到評級更新通知而想確定自己是否受影響,又或者您已收到通知但對新的評級有意見,請致電我們的客戶服務熱線+852 3920 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