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財網客戶推薦計劃申請表格

感謝您邀請親朋摯友於鴻財網享受超凡的投資服務。填妥表格並遞交後,有關開戶事宜的郵件會發送至受薦人的電郵地址,請留意查收。如有查詢,請聯絡我們。

推薦人資料#

帳戶持有人姓名:
帳戶號碼:
登記電話號碼:


受薦人資料#

客戶姓名:
流動電話號碼:
電郵地址:

本人欲推薦以上受薦人參加鴻財網客戶推薦計劃(「推薦計劃」)。本人簽署並確認︰

本人已取得受薦人明確書面同意(例如透過電郵或電子即時通訊)將其個人資料透露予新鴻基投資服務有限公司(「貴公司」)作此推薦計劃相關之用途。在此之前, 本人已向受薦人解釋所推廣服務之性質及本人可能在推薦計劃下獲益。
本人確認受薦人同意及邀請貴公司代表直接以電話、電郵或其他方式聯絡受薦人以介紹此推薦計劃。
本人及受薦人均同意接受本推薦計劃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如有需要,閣下可參閱光大新鴻基之私隱政策

遞交

鴻財網客戶推薦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1. 鴻財網客戶推薦計劃(「推薦計劃」)由新鴻基投資服務有限公司(「新鴻基投資服務」)提供及統籌。新鴻基投資服務為光大新鴻基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並以光大新鴻基品牌營運。
  2. 本推薦計劃的有效期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推廣期」),包括首尾兩天。
  3. 「新客戶」指符合下述條件的受薦人︰(i)其在開戶前12個月內並未於光大新鴻基旗下的任何公司持有個人或聯名的交易帳戶;(ii)於上述期間內並非光大新鴻基旗下任何公司已開立的公司交易帳戶的受益人;(iii)於推廣期內成功於鴻財網成功開立個人或聯名證券交易帳戶;(iv)於推廣期內存入1萬港元或以上的全新資金或其等值至新鴻基投資服務證券帳戶或孖展帳戶,並須維持至開戶日起計的90天;(v) 完成最少一次指定活動,指定活動指於開戶日起計的90天於鴻財網進行港股買賣交易。
  4. 推薦人及受薦人將收到短訊或電話通知(「通知」)領取獎賞。若新鴻基投資服務未能以電郵或電話通知推薦人及受薦人領取獎賞,將視為放棄領取獎賞。獎賞須於通知發出後兩個月內領取,否則將視為放棄領取獎賞。
  5. 推薦人需於辦公時間內帶同身份證明文件親臨本辦事處領取獎賞。
  6. 推薦人在推廣期內可以推薦的新客戶人數上限為9人。
  7. 獎賞不可轉換其他禮品、不可兌換現金及不設找贖,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8. 有關獎賞之使用詳情,請參閱獎賞上所列明之條款及細則。
  9. 聯名帳戶名下的所有帳戶持有人只計算為一個新客戶。
  10. 本推薦計劃不適用於機構投資者客戶、光大新鴻基旗下公司的員工、經紀及客戶經理,亦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11. 新鴻基投資服務保留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本推薦計劃及更改其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毋須另行通知。新鴻基投資服務所作出任何有關此條款的通知為最後決定並具約束力。
  12. 如有任何爭議,光大新鴻基保留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
  13.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文及英文版有任何差異,將以英文版為準。
  14. 因應不同產品的市場需要,每項產品都有不同的特性、風險及條款,投資者在進行各類產品買賣前(包括但不限於衍生工具產品)必須已經細閱及明白有關各類產品的條款之內容和細則,並同意及有能力承擔一切交易有關產品所帶來之風險及責任。 一般而言,衍生工具產品的風險較高,並不適合所有投資者。如投資者對相關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衍生工具產品)有任何疑問,敬請立刻諮詢獨立專業意見。
  15. 此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各方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獨有的司法管轄權。
  16. 美股佣金回贈只適用於「美股通」。